函轉衛福部「110年罕見疾病防治工作補助計畫」甄選事宜

發佈日期:2020-06-23  

一、依據「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」辦理。

二、申請對象:

 (一)教學醫院。

 (二)大學院校、公立研究機構,或依法設立、登記,以中央主管機關或教育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法人研究機構。

 (三)以促進罕見疾病防治或病人權益為設立宗旨,依法設立、登記之全國性社團法人、財團法人或人民團體。

三、甄選時限:109年8月9日前。


詳細內容及申請辦法,請見甄選作業須知,或直接聯繫計畫承辦人,國民健康署徐小姐,電話:04-22172415,電子信箱: ching@hpa.gov.tw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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