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衛福部「110年罕見疾病防治工作補助計畫」甄選事宜
發佈日期:2020-06-23
一、依據「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申請對象:
(一)教學醫院。
(二)大學院校、公立研究機構,或依法設立、登記,以中央主管機關或教育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法人研究機構。
(三)以促進罕見疾病防治或病人權益為設立宗旨,依法設立、登記之全國性社團法人、財團法人或人民團體。
三、甄選時限:109年8月9日前。
詳細內容及申請辦法,請見甄選作業須知,或直接聯繫計畫承辦人,國民健康署徐小姐,電話:04-22172415,電子信箱: ching@hpa.gov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