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自己一份愛的禮物 自主計畫

發佈日期:2020-08-04  高雄榮民總醫院護理部 張惠瑛護理師

  我們常常在報章雜誌或電視新聞報導中,看到重症末期的病人在無家人陪伴下,身上插滿了管子,孤單地在加護病房裡⋯⋯,醫護人員因不知病人的意願,只有不斷的延長病人的死亡時間。那「誰」才可以決
定不要忍受無意義延生的痛苦?而甚麼樣的治療是自己想要的?


  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的通過,是從以往單方賦權醫師,轉變為醫病雙方共同決策。目的為回歸以病人為中心,對病人醫療自主權有很大進步,讓重症末期的病人奪回生命自主權。避免在生命最後的日子裡,還得全身插滿管路和忍受多處褥瘡;被迫與機器綁在一起,對自身舒適及生命尊嚴造成很大傷害。


  此善終新法案讓民眾在具有行為能力時,選擇「拒絕醫療的權利」,讓生命可以舒適自然地走到盡頭。
本院配合衛生福利部病人自主權利法推行,民國108 年1 月正式上路,設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,民眾就可以在高榮醫學中心參與這重要的預立醫療決定諮商和簽署。再由本院上傳衛福部為正式文件,並註記在健保
卡上。除了保障醫療自主、善終權益,也旨在促進醫病關係和諧,可以說是超越個人性的保障,進而擴及家庭、社會性的權益。讓遭受極度痛苦的病人,以更人性化、有尊嚴的方式離開人世,期許更多民眾預約善終,為自己選擇一條平安、有尊嚴的旅程。

 

【個案實例分享】
漸凍人的小故事
  幾年前,為漸凍人發起的公益募捐活動<冰桶挑戰>在全球火紅流行。許多政壇、企業界與藝文界名人皆陸續效法,企圖藉由把冰水往頭上澆淋,體會一下漸凍人的感受⋯⋯。


  許大哥在妻子陪同下坐著輪椅進入本院諮商診間,四肢肌肉萎縮伴隨頸部無力,沉重的頭總是無法自行抬起而吃力地側偏著,口水由嘴角一直滴下⋯⋯。醫護人員費了好大功夫,安排他能舒適地坐著並協助枕頭支托,
好不忙碌⋯⋯。

 

  長期入住機構的56 歲許大哥,無法正視我們,吃力且構音不全地表示知道身體功能愈來愈差,心中沮喪及難過溢於言表。訴說著自己鮮少外出機構,除非緊急就醫。時常被人投以異樣眼光,有時也會怨天尤人。但現在能掌握自己的情緒不受他人影響,「就算身體已經失去自主權了,我有權做自己生命的主人⋯⋯」。表示為了不拖累辛苦的家人,所以就算千辛萬苦也要來簽署此醫療決定書。當下社工師引導夫妻彼此表達愛與關懷,令人動容及感佩其堅毅的信念。

 

  簽署完畢,護理師指導家屬如何舒適按摩及照護技巧,更期待失能在宅或機構不便出門的民眾,也都能就地廣泛受惠政府此立意良善的善終法案。

 

*要如何簽署「預立醫療決定」呢?


  根據病主法規定,意願人必須具完全行為能力,亦即20 歲以上或者未成年但已婚。意願人須和二等親內親屬至少一人,以及醫療委任代理人(如果有指定)一同至衛生局核可的醫療院所參與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」,與醫療團隊商討醫療照護與善終等相關意願。完成諮商後,經醫療機構核章證明,方可簽署「預立醫療決定」,表明在法定的五種臨床條件下希望接受或拒絕之維持生命治療、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。

  預立醫療決定書需透過兩名見證人在場見證或法院公證,並由醫療機構上傳至衛福部資訊系統,最後註記在健保卡,才算完成簽署程序。當不幸罹患重症末期時,經兩位相關專科醫師確診符合法定五種臨床條件,及
兩次安寧緩和團隊照會評估後,即可啟動預立醫療決定。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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